安徽省能源局關于 2021 年風電、光伏發電 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8-23 瀏覽次數:1217

            2021年8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安徽省能源局關于 2021 年風電、光伏發電 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具體如下:

            各市發展改革委,廣德市、宿松縣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 2021 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 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 號),為促進風 電和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現就我省 2021 年風電、光伏發電 開發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能源安全新戰略的重要 論述,堅持市場導向,完善發展機制,優化發展環境,充分調 動各類市場投資主體積極性,統籌保障性和市場化并網規模, 推動全省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二、建立多元并網保障機制

            1.根據國家下達我省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最低消納責 任權重和我省規劃目標,合理確定我省2021年和2022年風電、 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規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項目。

            2.鼓勵有意愿并網的項目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 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

            3.除存量項目外,本次全省新增風電、光伏發電建設規模 600 萬千瓦,分兩個批次進行競爭性配置,具體按照《安徽省 2021 年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方案》《安徽省 2021 年風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方案》《安徽省 2021 年煤電 靈活性改造新增并網規模項目競爭性配置方案》組織開展。

            三、加快存量項目建設

            1.2020 年底前已核準且在核準有效期內的風電項目、2019 年和 2020 年平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以及競價光伏發電項目 等存量項目,直接納入保障性并網項目范圍。

            2.納入保障性并網規模的存量項目應按照規定時限建成 并網,未按時完成并網和全容量并網的,將收回未使用的保障 性并網規模,并對投資主體實施相應懲戒。

            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1.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保障并網接入。其中,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各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供電公司做好備案、電網接入等管理工作。

            2.2021 年戶用光伏發電國家財政補貼預算額度為 5 億元, 度電補貼標準 0.03 元。請省電力公司組織市縣供電公司集中 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備案,按時匯總、及時公布和報送全省 2021 年國家財政補貼規模戶用光伏項目信息。

            五、做好接網服務工作

            省電力公司要組織市供電公司等單位,做好申報項目電網 接入審查工作,及時將審查意見反饋申報企業,并匯總報送我 局;按照國家要求做好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 的銜接工作,優先承建配套送出工程,確保建設進度匹配;充 分發揮電網并網關口作用,按照“能并盡并”的原則,簡化接網 流程,推廣國網新能源云平臺,做好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網 接入服務工作。

            六、其他要求

            1.風電、光伏發電投資企業要綜合考慮項目所在地區電網 消納能力等情況,堅持理性投資,注重防范風險;按照核準(備 案)文件要求,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及時組織開展項目建設; 加強工程質量管控,確保項目建設安全和生產安全。

            2.請各市發展改革委認真組織風電、光伏發電投資企業在 落實好建設條件的基礎上,規范有序開展各類項目申報工作, 嚴格按照附件模版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并按要求對項目資格初 審和電網接入申報資料審核匯總后,于 9 月 3 日前將有相關材料(含電子版)報送我局(新能源處)。

            附件:

            1.安徽省 2021 年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方案

            2.安徽省 2021 年風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方案

            3.安徽省 2021 年煤電靈活性改造新增并網規模項 目競爭性配置方案

            皖能源新能〔2021〕28號安徽省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1)